江西省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江西省的國家行政機關,是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在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並依法行使行政職權。
江西省人民政府分別由省長、副省長和秘書長、廳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實行省長負責製,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每屆任期五年。
江西簡稱“贛”,因公元733年唐玄宗設江南西道而得省名,又因為
江西最大河流為贛江而得簡稱,是中國內陸省份之一。
江西位於中國東南部,在長江中下遊南岸,以山地、丘陵為主,地處中亞熱帶,季風氣候顯著,四季變化分明。境內水熱條件差異較大,多年平均氣溫自北向南依次增高,南北溫差約3℃。全省麵積16.69萬平方公裏,總人口4518餘萬,轄11個設區市、100個縣(市、區)。全省共有55個民族,其中漢族人口占99%以上,少數民族中人口較多的有佘族、苗族、回族、壯族、滿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