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是廣東省教育廳管理的副廳級事業單位。負責參與起草全省教育招生考試的法律法規草案,參與製定相關招生考試政策、編製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招生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的組織工作。受教育部委托承擔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的招生計劃、專業目錄編製,以及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等組織工作。承擔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考試的報名、考試、評卷等組織工作。指導全省教育招生考試信息化建設,承擔相關招生考試數據管理工作。承擔省內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等社會考試及非學曆證書考試的組織工作。承擔全省教育考試命題的指導和組織工作。.承擔全省招生考試工作的理論研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全省教育招生考試的安全保密管理,監督試卷印製工作。承擔省招生委員會、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全省各類教育考試招生的分析研究和有關考試質量評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