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銀行(原長治市商業銀行)是在長治市城市信用社基礎上,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於2005年12月22日掛牌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地方性股份製銀行,2014年1月27日正式更名為長治銀行。目前共設有23家支行,注冊資本10億元,擁有員工800餘人。長治銀行成立以來,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商業銀行法》和《銀監法》相關規定,積極探索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決策、經營、監督體係和製約機製,製訂了公司章程及配套的相關製度,建立了以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為主體的公司治理結構,確保了“三會一層”的獨立運作、有序協調和有效製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