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是
寧夏回族自治區的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秘書長及委員(若幹)人組成;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如果擔任上述職務,必須向常務委員會辭去常務委員會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