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地方機構改革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8〕32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
寧夏回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廳字〔2018〕102號),製定本規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掛
寧夏回族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牌子。
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2018年11月13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舉行掛牌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