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紅十字會,始建於1956年11月,由省衛生廳代管。文革期間撤銷,1985年恢複建製。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省紅十字會的機構建設逐步得到加強。2000年11月獨立建製。由省委、省人民政府領導,業務工作接受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的指導。事業發展經費由省財政全額撥款。省紅十字會機關內設4個部室:辦公室、業務工作部、機關黨委和監事會秘書處。
河北省紅十字會遵循國際紅十字運動基本原則,以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維護人的尊嚴,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以救助最易受損害群體為目的,大力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
河北省實施辦法》,在開展救援救災、人道救助、應急救護培訓、參與推動無償獻血、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參與開展造血幹細胞捐獻、組織開展紅十字誌願服務、紅十字青少年工作、參與國際人道主義救援等方麵發揮了社會救助團體的優勢和獨特作用,贏得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讚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