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2日,省政府印發河北省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決定組建河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簡稱省聯社)。方案規定,省聯社是由轄內市聯社和縣聯社自願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地方性金融機構,是省政府對農村信用社的行業管理機構。具體承擔對全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組織指導農村信用社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引導農村信用社堅持為“三農”服務的宗旨,提高支農服務水平和服務效率;指導督促農村信用社完善內部控製,轉換經營機製,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2005年6月29日,河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正式掛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