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是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
上海市靜安區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對靜安區人民代表大會和
上海市人民政府負責;在靜安區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靜安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分別由區長、副區長和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每屆任期五年,實行區長負責製。2015年10月,國務院批複原閘北、靜安兩區“撤二建一”,設立新的靜安區。全區總麵積37平方公裏,常住人口105.77萬,下轄13個街道1個鎮,265個居(村)委會。“靜安”因境內古刹靜安寺而得名,地處
上海市中心,周邊與6個區相鄰,曆史文脈悠久、城市環境優美、商業商務發達、創新活力迸發、信息交通便捷,是上海對外交流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