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是呼和浩特市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和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呼 [1] 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向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1979年12月,呼和浩特市革命委員會改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為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下的一級地方政權。呼和浩特是蒙古語音譯,意為“青色的城”,是
內蒙古自治區首府,全區政治、經濟、文化、科教和金融中心,譽為“中國乳都”,榮膺國家森林城市、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國家曆史文化名城、全國十大幸福城市、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城市、全國雙擁模範城市等稱號。